各位老师:
2015年12月1日在罗源召开了理事长、秘书长会议,经研究决定对常务理事及理事变更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:
原单位成员若因工作调动需要变更时,由原单位提交一份变更申请,提交拟接任常务理事或理事代表名单,加盖公章后报学会秘书处,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、秘书长会议确认后,开始行使常务理事或理事职责。若涉及投票事宜,以新任常务理事或理事为准。
原常务理事或理事保留至学会换届为止。学会换届后,原任的常务理事或理事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意愿,变更为咨询委员或特邀理事。
福建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学会
2015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