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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校园管理与服务水平,发挥数据融合与共享应用的作用,打造全面的智能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,为学校、师生提供多层次、个性化、智能化校园服务。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信息化的质量和水平。经研究决定,开展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,坚持育人为本、以点带面、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,鼓励探索和创新,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,全面完成《教育信息化“十三五”规划》提出的目标任务。落实“三通两平台”建设要求,职业院校建成不低于《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》要求的数字校园,推进职业院校教育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;使数字教育资源更加丰富,网络学习空间全面普及,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得到广泛的应用,大数据、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职业院校决策、管理与服务中的应用水平得到提升。
二、工作目标
探索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、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与应用、教育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发展路径和方法,逐步形成教育信息化在促进教育公平、提高教育质量、建设学习型社会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有效模式和体制机制,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,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。
三、实施原则
(一)统筹部署,分类指导。 示范院校应具有代表性,根据高等教育的不同特点和需求,分类指导,扎实推进。
(二)需求导向,注重应用。以实际需求为导向,立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,通过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、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性应用。
(三)协同创新,特色发展。充分发挥教育相关机构、学校、企业和社会力量各自的优势和作用。鼓励示范院校从自身实际出发,主动开展多方合作,鼓励利用各种社会资源。充分发挥地方、学校和师生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在政策、体制和机制以及应用模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。
(四)辐射带动,全面推进。充分发挥示范院校的辐射带动作用,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院校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,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。
四、评选工作的内容与范围
(一)申报范围:福建省内全体高职院校
(二)申报内容:根据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、学校实际和职业教育特点,围绕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,重点在信息技术优化教育教学过程、优质资源共建共享、教育教学模式和管理创新、服务社会等方面开展示范工作。
五、应具备的条件
(一)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,积推动高职院校信息化应用探索;在校一级制定信息化顶层规划。
(二)具有一定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,包括教师和专业技术队伍保障,经费投入保障,开展示范的体制和机制保障。
(三)院校示范应得到院校的同意和支持。
六、评选工作的实施
(一)组织与分工。福建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学会负责工作的组织及评审,对示范院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。学会秘书处组织示范单位申报并聘请专家对示范单位进行指导、督促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。
(二)申报。申请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,提交申请,填写相关申请表格。申请方案需要明确示范院校的负责人、单位概况、示范目标、建设和应用的具体内容、预期效果、保障措施、进度安排等内容。
(三)评审。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汇总审核,通过审核的院校将被列为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校园示范单位。对前期已进行教育信息化相关试验、实验项目且已经取得一定经验和成效的学校,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。
(四)申报单位实施。经批准的示范院校要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申报的内容、目标,形成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,并报学会秘书处备案。实施方案要突出创新性、操作性、实效性,立足通过信息化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,着力创新体制机制,明确示范目标、进度安排、配套政策、保障措施、责任主体、预期成果等内容。
院校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,完善评选工作制度,落实具体工作措施,及时总结经验,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。
(四)(五)评估验收。
(五)1.示范院校的示范周期一般应为3年。
(六)2.通过自评的院校可向学会申请中验,中验未通过的院校可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,若三个月后还未通过验收,将被取消院校示范资格。
3.学会将不定期组织专家组对示范单位进行抽检,抽检未通过的院校可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,若三个月后还未通过验收,将被取消院校示范资格。
(七)4.示范院校应每年年终报送学会校园示范建设的运行情况 并更新相关数据。
(八)(六)加强示范推广。示范工作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先导性工程,对全面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示范院校要及时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、新模式、好做法、好经验,并汇报给学会。通过网络、会议等多种形式,组织典型案例、成功经验的宣传与推广,引领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的科学发展。
七、申报时间
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申请表“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校园示范申请表”(见附件),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fjgxxh@fzu.edu.cn。
纸质邮寄地址: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信息化建设办公室
联系电话:0591-22867230
联系人:方莉
附件:1.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校园示范申请表
福建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学会
2019年01月25日